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我校院长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浙科院办发〔2010〕27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停(补)课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
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4日(星期二)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5日(星期三)的课。
放假公休期间停上的课时,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另行补足,并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备案。
为稳定教学秩序,放假前、后一天的课程一律不得调、停课。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加强学生回家、旅游等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我校教务处
二О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