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学校标志性教学成果进行奖励,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6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的申报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人。各类教学奖励完成人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其中“双肩挑”干部归属专业学科的学院(部)进行申报。
2.项目范围。属于《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各项教学成果,注:大学生科技竞赛类奖励无需申报,将参照《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另行统计发放。
3.时间范围。在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各类奖励取得时间以主管部门正式发文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1.教职工申报。请满足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前,登陆学校内网“校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注意:每个栏目都是必填项,其中“项目类别”按下拉键选择即可。
2.学院审核。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教务员初审、教学副院长审核。
3.审核确认。2023年4月底前,教务处完成初审,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通知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4.公示奖励。2023年5月,完成公示,按文件给予相应奖励。
三、其他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共同做好2022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教务处联系人:章亚骏,办公电话85070116,办公地点行政楼207,邮箱10428574@qq.com。)
附件:1.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
2.“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网上申请步骤
3.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