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退学警示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7】44号)第二十六条“每学期补考结束,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修读情况统计,每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示处理”之规定,现对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学院教务员老师反映。
教务处
2018年10月25日
/uploads/file/20181025/20181025104062106210.pdf
/uploads/file/20181025/20181025104025402540.xls
教务处通知链接http://jwc.zust.edu.cn/info/1020/45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