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浙科院教〔2013〕3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申报人所属部门、教务处审核,现对拟奖励的2017年教学工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教务处;地点:行政楼207办公室;电话:85070116。
教务处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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