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于近日内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课计划确认、完善维护课程库信息和专业计划信息等相关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确认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目前执行的各专业培养计划,仔细核对各专业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课计划(2013级~2016级执行2013版培养方案,2017级~2018级执行2017版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开课计划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由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各年级专业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4月25日前交教务处。
(一)完善录入201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具体按照“关于启动2017版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通知http://jwc.zust.edu.cn/index.php/index/content/id/3731”要求。
(二)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计划核对注意事项
1.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等所有应填项目不能为空,且须规范填写。
(1)学分数统一格式为:小数点后留一位,如学分2,则为2.0。
(2)周学时统一格式为:1.0—1.0,“—”前为理论学时,“—”后为实验学时。如周学时2,全理论,则为2.0—0.0;理论实验各半,则1.0—1.0;纯实验,则为0.0—2.0。
(3)英文课程名称的每个单词首字母要大写,单词之间、单词与数字之间要有空格。
2.公共基础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课教学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部分公共课程周学时等参见附件二)。
3.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各年级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性质有3类,分别为:必修课、选修课、校选修课。校选修课不需录入在专业教学计划模块下。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从校公选课任务模块中选读各类校公共课程,以满足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公共拓展复合课的学分要求。
2013版培养方案(2013~2016级)课程类别有6类,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和实践课;2017版培养方案课程类别有7类,分别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即: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和实践课。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确保“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信息准确。
特别提醒:“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等信息数据的完整且准确,既有助于学生及时掌握已修读课程,从而能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及修读各类课程要求;也有助于教务管理系统后续高效顺利运行。因此,请各二级学院在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信息的同时,全面梳理各年级专业整个四年的教学计划,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漏缺信息进行完善。
(二)教学计划调整及教务管理系统操作
1.调整教学计划(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
1.1 各学院对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须一式二份,本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培养方案中新增开设课程另需填写《我校新增开设课程申报表》(附件三),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须对教师试讲情况进行评价,并附课程教学大纲。
1.2 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对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和开课学期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开课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报告须一式三份,开课部门、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2.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及更正
开课计划确认期间(2018-3-27至2018-4-20),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修改权限开放,可直接对下学期及以后的计划信息进行数据更正、增加及删除操作,但务请谨慎数据更正、删除等系统操作,切不可误改已执行过的教学计划,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的(即:对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作调整的),须待《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系统操作。
(2)对本学期及前面学期的计划进行数据更正或补缺的(如更正“课程性质”等),在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界面下提交更改申请,由教务处“jxgl”用户通过。
(3)对于拟双语授课课程,须在课程信息管理界面“双语课程”字段选择维护“部分外语”或“全外语”。
二、 完善课程库信息、专业计划信息
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需有完善的课程信息:英文名称、课程简介(500字左右)、适用专业、先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若存在信息缺省,须维护完善,并确保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全一致。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课程库更改申请”,在点击右下方“增加”按钮后出现的界面下操作,调整方式选择“变动”。添加新课程时,应一并维护好所有应维护课程信息。请于5月22日前完成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课程库信息维护;于6月22日前完成2017版所有课程的课程库信息维护。
教务管理系统中需有完备的专业计划信息:最低毕业学分、必修课学分和各类选修课学分等。若系统中该相关数据缺省或有误,务必更正及完善。
特别提醒:“专业计划信息”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学生能否正确合理地安排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教学环节。
三、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计划确认
各开课部门需对“通识教育选修课(校选修课)”(附件四)属于本部门开课的课程确认下学期是否开课,“通识教育选修课(校选修课)2018-2019-1学期开课确认表”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
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开设高质量、各类型的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通识选修课),给学生提供更充足的课程资源。申请开设新的校公共拓展复合课,需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申报表》(附件五),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须对教师试讲情况进行评价,并附课程教学大纲,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
附件:
1.我校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2.部分公共课程统一周学时等一览表
3.我校新增开设课程申报表
4.2017版通识教育选修课(校选修课)
5.通识教育选修课(校选修课)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