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我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对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组织一次结题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学校立项,已满2年建设期的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均可申请验收,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长建设期。
二、结题验收标准
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三、结题验收程序
1.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验收申请书》,并准备好涉及申请书内容的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部、中心)。
2、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根据“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对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进行初评。评分在85分及以上,拟初评合格。
3、各学院(部、中心)将拟初评合格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评合格的项目验收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部、中心)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通过验收的项目,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递交
各学院(部、中心)应在12月28日前做好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初评工作,并将《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验收申请书》及《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纸质稿一式2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附件:
1、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验收申请书
2、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项目初评结果汇总表
3、我校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