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寒假从1月19日开始。下学期2月17日全校学生报到注册,2月20日开始上课。请各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抓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小和山校区、安吉校区都将于2017年1月9日至17日进行(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或各二级学院网站中查询。期末分散考试(不包括随堂考试)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安排,考试安排应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公布,并通知相关学生。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2〕23号),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加强对监考环节的管理,严禁随意调换监考教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在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在监考期间,务必重点加强证件核查和学生考场手机管理。无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须在黑板上书写“禁止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3.各任课教师要对本课程(环节)的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在课程考核之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凡缺课或缺做实验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任课教师随机抽查三次旷课者均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名单需在考试前在学院公告栏公告。
4.各课程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切实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前同时上交学院A、B卷(诚信考试课程上交A1、A2、B卷),考试试卷由教务员随机抽取。试卷印制、封装、领取工作均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5.各课程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后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于1月23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6.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初2月24日-3月3日进行。请各开课学院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所有课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管理—补考排考”进行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中心)于2月16日前完成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 2月24日-3月1日晚上18:00-20:00;双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中心)于2月17日开始排考,2月18日之前完成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安排,专业课在不与公共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排在系统设定时间内。
教务处将于2月19日统一返回补考信息。学生可以在2月20日后进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补考查询”查看补考时间、地点安排。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教师、学生。
《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由学生自行在开学一周内与任课教师联系,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做好补考工作。
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应当通知学生,全校补考安排(体育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除外)可在2月20日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二、成绩录入
1.期末课程考试结束后,请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提交(系统无自动提交成绩功能,须由任课教师本人提交),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将于1月22日24:00时关闭,1月23日生成补考名单。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1月23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未按学校规定完成电子注册者无法查询成绩。
为缓解期末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高峰时的紧张状况,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按要求打印成绩单交本院(部)教务员。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单后,应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本院(部)备查。
网上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2.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将本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成绩录入事项另行通知。
三、寄发成绩报告单
考试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到学院办公室获取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及重修成绩(建议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学工组用户直接上网查询),正确无误地填写学生成绩报告单或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并按准确地址寄发学生家长,且在信封上注明寄发学院。
成绩报告单应包含学生个人学期修读课程的完整成绩,若在1月23日前出具成绩报告单,须核实学生所修读课程的提交情况。
寄发成绩报告单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
四、成绩单存档
各类学校项目学生、转学学生等在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存入校档案馆;
换补证学生的成绩单(与之前已存档的成绩有更改的)应按最终成绩重新出具后送交校档案馆;
学籍注销学生(退学、转学等)的成绩单务必要在学生学籍注销的当年存入校档案馆。
五、辅修、重修及加修
1.辅修专业的主办学院负责于2017年1月17日前落实好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并做好相关课程的排课安排,避免与学生专业计划课程安排冲突。
2、学生重修及转专业补(加)修课程原则上不可跨校区安排。各学院应视报名情况组织落实好开班或单独辅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课程修读。
对于单独辅导的课程,须单独下达和落实重修任务,同时通知辅导教师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确保其作业布置、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安排到位,以评定其平时成绩。辅导计划应明确告知学生并报二级学院备案备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相关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六、学生报到、注册
2017年2月17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开始上课。各学院必须严格按“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3〕27号)的要求实行学生注册管理,如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到注册,并及时统计核查学生报到注册信息。
七、毕业资格预审
各学院应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两周内,预审已进入毕业环节学习学生的毕业资格。凡是未达到已开设课程应修学分的学生,应通知到学生本人,让学生能及时做好学分补修工作,以提高应届毕业生毕业率。
八、转专业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将于2017年2月17日学生报到当天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传达到全体教师和学生。该文件及有关通知均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中上查阅(http://jwc.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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