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学校标志性教学成果进行奖励,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浙科院教〔2013〕34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做好2016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的申报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我校教职工在2016年度取得的属于《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所规定范围内的各项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2.各类奖励的取得时间以主管部门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由申报人填写《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属部门。
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收集、签署意见、汇总,并填写《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各部门在3月24日前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教务处205办公室,并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表同时发至529744244@qq.com邮箱。
三、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和汇总,统一上交申请材料,教务处将不接受任何个人所递交的申请材料。
88858cc永利官网联系人:康 明
附件1: 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
附件2: 我校教学工作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3: 我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