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进入毕业学年学习,其毕业学年秋季学期出现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且又无重修机会,可在4月10日前到所在学院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该类课程的毕业前免听课重修考试(申请表格见附件一)。
经研究决定:4月23日——4月27日学校安排无重修机会课程的免听课重修考试。
具体要求:
1. 各学院严格把关考试课程,并严格审核参加考试同学资格;
2.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 第七学期开课的《科技文献检索》等公共课程,若有不及格同学,请在4月18日前将名单报俞华娟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
4. 免听课重修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在考后三天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附件:免听课重修考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1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