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第2学期重修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本次重修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如果有双学期开课的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本次重修选课。
二、选课方式与选课时间
1、重修06级(建筑学)、07级、08级开课课程的同学请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步骤”见附件1),并根据所选课程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课程重修学习。选课时间:2010年3月8日——2010年3月14日。
2、重修09级开设的通识教育课以及07级第4学期开课的《大学英语A4》、《大学英语B4》选项课的同学请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选课(“网上报名步骤及网上活动报名重修课程清单”见附件2)。教务处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并通知到选课学生;重修09级开设的专业课的同学,根据开课情况填写“重修申请表”交开课学院教务员,由开课学院教务员添加到相应课程的选课名单中(注明“重修”)。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2010年3月14日。
3、由于教学计划变更,导致降级学生的部分不及格课程不能按照上述1,2的方式选课,教务处将开通降级学生重修选课特殊通道,因降级而无法重修选课的同学请在2010年3月15日——2010年3月21日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降级学生重修选课步骤”见附件3)。
4、按以上方式仍无法重修选课的同学,请填写“重修申请表”交开课学院教务员,由开课学院教务员添加到相应课程的选课名单中(注明“重修”)。申请时间:2010年3月15日——2010年3月21日。
三、注意事项
1、课程的选课人数达到15人以上(包括15)方可开班,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由开课学院视师资情况决定停开还是单独辅导。
2、重修选课过程中,学生应综合考虑自己不及格课程和本学期开课情况进行选课,原则上一个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不超过30学分。由于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变更或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部分应重修课程没有开设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咨询课程替代的情况,重修其替代课程。
3、根据《我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我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重修课程学分纳入收费学分。
4、所有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以重修选课结束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名单为准,不在选课名单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重修选课成功的同学应向任课教师报到,任课教师不得自行接受学生的申请。
5、本次选课请大家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过期一律不再受理。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按时选课,特别关注学业困难学生的重修选课。
教务处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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