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校历 “五四”青年节停课半天的安排,现将有关补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4日(星期一)下午停课,所涉及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后安排时间补足课时,并同时报教师所在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备案。
二、原安排5月4日晚上的课不变。
三、5月4日上午一律不得调、停课,请任课教师务必做好学生到课考勤工作。
四、请各学院(部)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09-4-23
上一条:转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及2009年度校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转教务处《关于实施杭州地区高校教师互聘互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