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第六条第四款关于学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现对单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申请时间和条件
每年9月,经补考后,如所获得总学分比减去毕业设计学分的教学计划总学分少18分以下(含18学分)者,可申请单学期作毕业设计(论文)。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学生单学期作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填写后交本学院教务员,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选派若干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工作。
三、管理要求
各学院应当按照“我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认真作好毕业设计的各环节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答辩时间安排在每年的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