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和答辩阶段,请各学院要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科院教[2007]29号)”精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审定和答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2008年6月9日~6月13日)进行答辩。请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安排表(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等)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教务处。答辩完毕后三天内,请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报教务处(相关内容要填写完整),
并将电子稿发到hongzhe2010@163.com。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组成、答辩及成绩评定(优秀率一般控制在20%以内)和毕业设计资料保存及成果处理等有关事宜请参照“我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5号)”执行,并请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工作(见“我校学位论文提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