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8年5月4日(“五四”青年节)下午学校停课半天,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纪念活动;当日上午学生照常上课。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和安排,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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