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考核登记表》的通知
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整治教学秩序的意见》(浙科院政〔2007〕152号)的有关精神:教师对课堂教学秩序负有责任,讲课时应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课堂上发生的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查,并将学生学习情况和到课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部)。
为进一步整治课堂教学秩序,自本学期起,学校要求每位任课教师每次课均须按要求填写《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考核登记表》(见附表)并签名,交给所在班级考核小组。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履行好课堂教学与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维护好课堂秩序,及时反馈学生学习和课堂纪律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部署,并将文件精神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学校将对二级学院以及老师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与二级学院及老师的年度考核挂钩。
教务处
2007-10-31
附: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