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10月18日学术委员讨论意见,要求各专业培养计划切实体现“国际化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特色,达到《我校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总体要求及规定的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尤其是实践教学总学分。希望各专业打破原有学术型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框架,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新构建理论和和实践教学,加强实践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本专业广大教师,重新学习学校原则意见,深刻领会原则意见的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对各专业2007本科培养计划进行再次修订,于10月底完成。学校将在11月3-4日进行再次审查。
同时,请各专业根据本次修订充实各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说明,修订说明内容如下:
1、修订的过程中,教师、企业人员的参与情况。
2、培养计划本身的情况:
(1) 培养目标是否明确、定位是否恰当;
(2) 业务规格描述是否正确、恰当;
(3) 课程与环节设置是否与目标、业务规格一致;是否体现能力本位原则;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主干课程是否保证;
(4) 原则意见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比例是否达到;实践教学总学分是否满足;
(5) 与修订前的计划相比、与同类学校同类专业计划相比、与学术型本科院校同类专业计划相比、与高职高专同类专业相比、与德国FH应用科学大学相比,存在哪些优势与不足。
新修订的计划及修订说明请于10月31日前上交教务处,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教务处
20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