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各有关职能处室: 本学期定于第9、10两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处室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在“课堂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等两个方面,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学院、部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班主任、辅导员等也要认真听课以切实掌握、了解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将本学院、部组织的听课情况统计上报。校教学督查组和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听课统计情况抽查《干部听课记录册》。 2、教学日历、教案、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学院、部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和教案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开学以来各位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3、各系按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本学年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校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将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对毕业环节进行网上评教,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4、请各学院、部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2005级的主要基础课在第9周统一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与期中考试冲突的课,请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6、请各学院、部于5月10日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师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表请各部门自存。 附件:1.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doc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中教学检查表.doc3.期中教学检查表(第二学期教师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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