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 (浙科外〔2015〕1号)和《我校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院外〔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审,现将本学院2019年本科生/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1-85o70717。
88858cc永利官网/大数据学院
2020.04.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