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会(筹)、安吉校区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求,符合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校学生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校第六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营造尊师氛围,学慕师表之范,弘扬尚师之风,加强学风和教风建设,用榜样力量助力教学育人。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设优良学风教风,推动教学创研,调动学生参与,增进师生情谊,评选出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卓越、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展现一线教师的风采,树立师德师风典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我校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分团委、团工委、研究生会(筹)、安吉校区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
支持单位: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校新闻中心、校报、校电视台
三、 评审委员会
1.领导评审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组 长: 赵东福 (校党委副书记)
组 员: 胡余波(校宣传部部长)
杨志祥(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罗朝盛 (教务处处长)
阮世平(科研处处长)
曾 翎(工会主席)
李 俊 (团委副书记)
2.学生评审小组(负责好老师正式候选人民主选举和最终人选的评选)
组 长:蔡泽昊(校学生会主席)
组 员:校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第五届第二任学生委员会委员
秘书长:蔡晓雨 (校学生会秘书长)
四、评选名额
2016年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名额10名,提名奖5名。
五、评选对象及条件
1. 评选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在我校工作3年及以上,并在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
2. 评选对象应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没有教学事故。
3. 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②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③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六、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级推荐、学生评选的基础上,通过“我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面向全校投票及学生评审小组民主投票,经领导评审小组审核,最终评选出第六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七、评选活动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1日—11月13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召集本学院各班班长召开专题座谈会。会议旨在营造氛围,加强引导,认真传达和学习评选办法,并让各班领取《“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评选阶段(11月13日—11月18日)
①各班组织班会,全班同学民主投票,各班参加投票人数超过本班人数3/4方可进行投票,否则无效。每位同学写3位你心目中的好老师(大四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在线上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然后由班长汇总,选出得票最高的2名老师(如得票数相同,可以并列),填写《“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附件1),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表及选票上交至二级学院学生会。评选过程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
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各班上交的汇总表(附件1)进行汇总、排序,填写《“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二级学院学生会汇总表》(附件2)。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并通知推荐人选填写《我校第五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推荐表》(附件3),推荐名额见《各二级学院好老师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5)。注:安吉校区、生化-轻工学院和研究生会(筹)分别具有3名、3名、1名好老师推荐名额,具体推荐办法可参照各二级学院推荐办法,也可自行商定。如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教师得票率相同,得票数多者名次在前;如果得票数也相同,则根据各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与学生会意见后确定名次。
③请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得票率及推荐材料向教师所在学院领导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核后,于11月18日下午4点半前将附件1、2、3的纸质稿上交至行政楼214,并将附件2、3的电子稿发送至zustsuzxt@126.com。
3、评审委员会评选阶段(11月20日—23日)
①11月20日晚上,学生评审小组进行民主选举,经领导评审小组审议后产生15名好老师正式候选人。
②正式候选人需要填写《我校第五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评选表》(附件4),于11月23日下午4点半前将评选表的纸质稿上交至行政楼214,将评选表、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及个人照片(包括风采照两张、正规2寸照一张)的电子稿发送至zustsuzxt@126.com。
4、候选人公示阶段(11月22日)
在校团委网站、校学生会网站上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征求意见。
5、投票评选阶段(11月27日—11月30日)
全校师生通过“我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对候选人进行投票(11月27日-11月29日),得票前5名的候选人直接当选“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其余10名正式候选人于11月30日经学生评审小组的民主投票,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5名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其余5名候选人获提名奖。
6、总结表彰奖励(12月18日)
①在颁奖晚会上对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和5名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奖,时间暂定于12月18日晚,地点定于小和山校区A4-122。
②编印有关“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图文和影象资料,通过各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八、相关要求
1、评选过程中的所有纸质稿须及时上交至行政楼214,电子稿按时发送至
zustsuzxt@126.com,由校学生会留底备查。
2、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有序进行。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5070173。
3、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校学生会反映。
联系电话:杨莎莎 535796
王凌昊 51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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