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10号),现启动本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本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工作于即日起开始,请按照《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教师填表申报。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者应是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教师和计划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师都可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类别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进行申报和实施。核心的学位课或课程群、覆盖面很广的学校公共课或课程群可以申报重点项目。获准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学校设立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经费,重点项目每项一般为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一般为1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次下达,立项时下拨50%, 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50%。本年度拟立项项目为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为1-2项。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申报程序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报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申报,二级学院初审认可签字后统一报研究生处。
(二)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再统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
四、项目管理
按照《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项目管理。获准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五、材料报送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是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于2017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我校研究生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联系人:蔡宇航,行政楼401,8507028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7063650@qq.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处。
附件:1、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表
2、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5日